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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班级量化管理工作细则
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6-12-01  阅读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全院学生树立“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精神,充分调动全院同学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增强我院学生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意识,促进班级、团支部健康发展,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我院各班级、团支部工作,健全完善我院共青团工作的考评机制,并使我院形成“人人争优秀、班班创先进”的生动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

以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为基本考核内容,本着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的原则,立足我院实际,紧密结合全年共青团工作的任务目标,不断推进我院共青团事业的全面发展。具体考核项目包括:

A、班级常规管理(40分)

B、班级宿舍管理(30分)

C、班级学习管理(20分)

D、班级基层团支部建设活动月工作及假期社会实践(40分)

E、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40分)

F、奖惩(30分)

 

   二、计分办法

1、考核标准中各项目计分以班级实际情况计,标准所列分值均为该项工作最高分,本考核总分为200分。

2、A(B.C.D.E.F)=本单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3、考核成绩=A×40+B×30+C×20+D×40+E×40+F×30。

计分完毕后,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排名。

 

   三、考核标准

 

 A、班级常规管理(40分)

 

6、每学期均进行该项量化考核分汇总排名,各班两学期量化考核分平均分数为学年末该项量化考核最终得分。

 

B、班级宿舍管理(30分)

 

1、以学生会宿舍部检查记录为依据,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将汇总结果按年级排名,第一名班级30分,向后的班级依次减3分,分数可为负。

2、宿舍院级通报表扬加1分,校级通报表扬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宿舍院级通报批评减2分,校级通报批评减4分。

4、每学期均进行该项量化考核分汇总排名,各班两学期量化考核分平均分数为学年末该项量化考核最终得分。

 

C、班级学习管理(20分)

 

1、以学生会学习部为依托,以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计算挂科率、挂科人数比率等进行班级排名,第一名班级20分,向后班级依次减5分,分数可为负分。

2、出现考试作弊情况班级分别扣15分(严重警告)、20分(记过)、25分(记过)、30分(留校察看)。

3、每学期均进行该项量化考核分汇总排名,各班两学期量化考核分平均分数为学年末该项量化考核最终得分。

 

D、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月及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40分)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大团发[2008]25号),圆满完成本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的信息统计等基础工作。(10分)

2、按期进行团支部换届选举及学生干部述职工作(5分),无故不按规定进行的,每个支部出现一次扣3分:认真填写《聊城大学团支部发展记录》(5分),无故不按规定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每个支部出现一次扣3分,分数可为负。(10分)

3、以学生会团建部为依托,积极开展“基层团支部建设活动月”工作,努力增强基层团支部组织活力,定期开展团日活动,班级工作计划思路清晰,措施得当,切实可行,依据活动效果即新闻中稿篇数及媒体级别等判定。(30分)

4、圆满完成学院部署的寒、暑期大学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任务和指标,团队被评为校级重点团队(7分),院级重点团队(3分)。(10分)

5、典型活动材料、总结、寒暑期社会调查报告报送及时准确,团队活动实效明显(依据新闻中稿数目及媒体级别)、成绩突出,活动有创新,参与学生比例不低于60%。(35分)

6、材料上交状况。按时上交团建月及社会实践期间所有要求的材料,保质保量。(5分)

 

E、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40分)

 

1、积极组织参加我院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2、高度重视青年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利用学院已有的创新实验室(活动室)或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经常性的组织班级同学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项目及论文发表。在正规期刊每发表一篇论文加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活动具有班级特色、团支部特色,体现班级、团支部亮点,具有品牌活动效应,依据新闻中稿数目及媒体级别判别。(5分)

4、积极推荐优秀学生文艺骨干参加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大力支持学校、院大型文艺演出及文体比赛活动、班级群众性校园文化活动氛围浓厚,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异彩纷呈(5分),凡选送节目参加院级以上重大演出,每个节目加5分(限20分)。

5、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等活动,按时报送相关作品和材料。(10分)

6、在我校学生参与创作的各级各类科技文化作品中,①参加全国竞赛的项目,获国家级奖励的,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团体奖减半;②参加省级竞赛的项目,获省级奖励的,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0分,团体奖减半。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计分办法参照6执行。(此项最高分若低于第6项最高分,按照实际得分计算;此项最高分若高于第6项最高分,参照本细则整体计分办法计算)

 

F.奖惩(30分)

 

1、在分团委组织、推选的各类评比活动中,被授予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荣誉称号者,省级及以上加20分,校级加8分,学院级加4分。(同一项活动重复获奖的,按最高分计。前面所列计分项目中已经计过分的,此处不再计分。(凡团委按名额分配评比产生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加分)

2、“聊城大学十大优秀学生”每人加8分。

3、积极完成团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视情况每项加0.5到1分(限5分)。由各单位在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自查分数统计中单独申报,由分团委书记办公会予以核实审定后计分。

4、分团委要求的上报材料无故迟交、不交,或上交材料敷衍、弄虚作假者,每次扣1分。

 

   四、奖励和警告

1、按照学年量化考核结果排序和相关规定向学院推荐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2、学年学期中综合排名前三名的班级,将增加下学年学期该班级推优名额、增加各类奖学金名额、比例。

 

3、学年学期考核差的班级,学院向其发出警告,班级接到警告之日起15日内必须拿出整改方案,上报学院分团委。同时,缩减该班级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削减下学年学期该班级推优名额、各类奖学金名额、比例。

4、连续两学期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成绩差的班级,该班级所有评优名额、推优名额、党员发展名额全部缩减,分团委将无条件免去该班级主要班级干部职务。

 

五、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分团委。

 

 

 

 

 

 

 

                                                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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