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治院的进程,切实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我院根据《聊城大学学生综合评管理规定》《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0- 2021学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管理规定(修订案)》,特制定此附加细则。
加分
大学生学科竞赛加分
(1)A类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详情请见竞赛指示书。
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4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5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省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2)B类竞赛(如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详情请见竞赛指示书。
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35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省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25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2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3)C类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详情请见竞赛指示书。
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省级:个人一等奖加分加20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2、(1)在校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个人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2)在院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个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集体奖减半加分。(在其他学院组织的各类院级活动中获奖的,一律加1分,集体奖减半)
(3)全校通报表扬者,每人次加4分,全学院通报表扬者,每人次加2 分。
(4)被授予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荣誉称号者,省级以上加20分,校级加8分,学院加4分。
(5)校级文明宿舍,舍长加4分,成员加2分:学院级文明宿舍,舍长加2分,成员加1分。卫生先进个人和卫生先进工作个人每人加2分。,
(6)在学校组织的越野赛中,参赛成绩进入前5名者,加16分:#入6--10名者,加14分;进入11--20名者,加12分:进入21-一30名者,加10分;进入31---40名者,加9分;进入41--50名者,加8分:进入51---70名者,加7分;进入71--100名者,每人次加6分:参加比赛且坚持到结束但未获奖者每人次加4分。
(7)在长绳比赛、拔河比赛等校级团体比赛中,团体前三名分别给予每人加8、6、4分,积极参加训练但未获奖者每人加2分。
(8)体育竞赛破记录者,按省级20分、校级8分、院级4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9)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各类球赛等体育竞赛训练中,获奖前八名者,依次按9、7、6、5、4、3、2、1双倍加分。集体奖减半加分。参与比赛但未获奖者每人次加1分。
(10) 代表学院参加校广播体操比赛、校合唱比赛、团支部舞蹈大赛等集体活动的,个人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集体奖减半加分。
(11) 展板类:展板制作每块每人(不超过6人)加1分。
2、学术科研(在校学生独立成首位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包括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发明专利、鉴定及科研成果奖等)加分。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学术性论文,发表论文被SeI、EI、CSSCI收录每篇加20分;核心期刊每篇加15分;其它学术刊物每篇加10分,集体作品根据合作者的排名按比例加分(原则上合作者不超过3人)。
(2)发表专著一项加30分。
(3) 学生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别加10、8、4分。
(4) 通过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达到国际领先、先进水平的每项12分,达到国内领先、先进水平每项8分。
(5)学生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二、 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每项,省部级分别加10、8、5分每项,地厅级分别加5、3、2分每项。
(6)我校学生发表(获得)以上成果列第二或第三位的,依次减半加分。
3、宣传报道(包括电台、报刊、客户端、微信、网站等)加分。
(1)电台、报刊类: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不含地方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官方主流媒体的报道每篇次加20分;在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等省内外省级官方主流媒体上报道每篇次加10分;在《齐鲁晚报》(聊城版)《聊城日报》《聊城大学报》、聊城电视台、聊城大学电视台等地市级校级媒体报道每篇次加5分。
(2)客户端、微信类:在以上电台、报刊手机客户端APP、 微信公众号上报道的减半加分。在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级微信公众号上公众每篇次加10分,在教育厅、团省委等省级微信公众号上报道每篇次加5分。
(3)网站类:在新华网、人民网、教育部网站、团中央网站等主网站报道每篇次加10分;在省教育厅网站、团省委网站等主网站报道每篇次加8分:在新浪网、中国青年网、大众网、齐鲁网等主页报道每篇次加3分;在聊城大学新闻网、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共青团网站等主页报道每篇次加1分
(4)宣传人员每学期须完成5分的基础工作量:基础工作加6分。
(5)宣传加分奖励制度中封顶分为15分(即:如果该人因宣传工作加分超过15分,在综合测评中宣传工作加分只加15分)。
4、社会工作附加部分
学生干部(含校、院、班三级)、学校学生工作助理等视工作效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加分,成绩突出者加8分,成绩一般者加2分,不履行职责者不加分,班长团支书加8分,其余班委加2分。
学生会干部加分:部长加8分,副部加4分,干事不加分。
电子证书加分
每张加1分,电子证书加分封顶分为3分。
(二)减分
1、日常管理
(1)受到通报批评者:校级一次减8分:学院级一次减4分。
(2)受到处分者:警告处分一次减15分: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微20分:记过处分一次减25分:留校察看处分一次减 30分。
(3)上课迟到, 早迟每人次减1分,旷课、上课玩手机、未交手机每人次减4分,代替他人答到者每人次减4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社团活动等各项集体活动或无故不接受学校、学院、班级所分配的任务者,每次减1分。
(5)学习笔记检查中,不上交者,每人减2分;笔记不合格者,每人减1分。
(6)教室卫生不达标的,当天值日生每人减1.5分。
(7) 教室打扫卫生考勤未到者,当天值日生每人减2分。
(8)将饭菜等带进学院教学区每人次减1分,在公共场合吸烟者每人次减4分。
(9)负责综合测评评议、考核、记录的学生欺骗组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酌情减10-2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10) 在跑操过程中,替答到者每人次减4分,旷操者,旷晚自习者每人次减2分,迟到、早退、玩手机者每人次减1分
2、宿舍管理
(1)卫生内务检查(校级):宿舍内务未达标准,给予通报批评,每人次减4分。
(2)卫生内务检查(院级):宿舍内务未达标准,给予通报批评,每人次减1.5分(每次通报有两项以上内务未达标或不按规定携带使用电脑,每人次减2分)
(3)纪律安全检查:私自换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使用违章电照出现明火等,给予通报批评,每人一次减4分
(4)早出晚归者减4分,夜不归宿者每人一次减8分
(5)有烟头、长明灯、长流水宿舍每人减4分
(6)宿舍有异味,暖气片上有杂物,衣物乱挂宿舍每人减2分
(7)拒门减6分。
(三)说明
加减分满分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在加减分过程中(超过60分以60分为基数进行减分)出现负分者,从平时表现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