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大学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提出或重申如下若干措施。
一、发挥任课教师在学风建设中关键作用
任课教师从严要求学生,认真把好上课关、作业关、考试关和成绩关,提高出勤率、作业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严格课堂考勤。
1、严肃上课纪律。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必须对学生进行点名考勤,考勤表每天向学院上报一次;必须对旷课、迟到、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予以有效制止;必须将学生考勤和课堂表现作为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
2、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特点,布置课下作业并认真批阅,原则上每章节教学完成后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课下作业或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
3、关注教学难点。对于不及格人数较多、普遍反映学习难度较大的课程组织教师进行专门辅导。
4、严把试卷命题质量关,确保试题在内容涵盖、难易程度和题量上符合教学大纲规定要求;规范考前复习,严禁复习时变相泄题。
5、严格监考纪律,禁止在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凡被巡考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同时公布该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6、严格学生考评、考试程序。对于旷课超过3次者,取消其平时成绩;旷课超过10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发挥学生在学风建设中主体作用
1、严格教学秩序。学生不得带早餐和穿拖鞋进教学区域,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保证课堂纪律,不从事看报纸、看闲书、聊天、睡觉、发短信、玩手机游戏等与课堂学习无关的活动。
2、规范学习行为。大一、大二学生统一实行晨读、晚自习制度。
3、加强宿舍管理。上课时间、自习时间和就寝时间不得在寝室玩游戏、看影碟、打牌等活动。
4、大一学生不得带电脑进宿舍;上一学年累计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后1/3的学生一律将电脑搬离寝室。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晚自习时间原则上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大型活动(学校要求除外)。
6、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障碍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档案。对成绩低下、学习能力差、自制能力弱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引导,每学期要与其家长联系沟通一次。
7、公开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将各年级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并通报家长知悉。
三、发挥学生组织在学风建设中的监管作用
1、加强班委建设。明晰班委会成员在班级学风建设中的责任分工,班长和学习委员承担班级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院级学生组织参与教学秩序的检查,重点开展学生出勤、上课纪律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3、发挥学生组织在新生班级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安排低年级班主任助理,参与班级的管理工作。
四、发挥管理人员在学风建设中的督导作用
1、开展课堂听课。学院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态度、精神面貌、授课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上课效果、进行秩序进行检查,实行随机到课堂听课制度,推行辅导员和班主任跟班听课制度。
2、教学效果访谈。学院组织召开师生访谈,多角度、多层面了解教师对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的重视程度、对科研与教学协调发展关系的认识、对学校办学理念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等,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对学院教学现状的评价。
3、加强教学督导。发挥教学督导员的作用,重点对新进教师实行督教,并对其教学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提出整改措施。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