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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3-03-31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制定的《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筑工程学院制定了《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85901)学科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分专业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科学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使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开透明地进行,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复试录取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

    土木工程专业分数线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于4月2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通知。

(三)复试报到准备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7)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或获奖材料原件(最多3项)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

(6)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7)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或获奖材料原件(最多3项)

 3. 同等学力考生

(1)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或获奖材料原件(最多3项)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 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 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或获奖材料原件(最多3项)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审查说明: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考生,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报名时未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如未向资格审核老师说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收取复试费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学院在复试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费用收取工作,考生通过手机扫描学校财务统一发放的收费二维码,填写身份证号信息验证身份后,按系统显示金额缴费。学院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收取费用。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 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构工程方向复试科目:混凝土结构,建造与管理方向复试科目: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时间控制在每人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专业综合面试时间控制在每人20分钟,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土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材料力学、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别注意: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在同一组进行,先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再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五、调剂工作安排

    1、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本科必须为土木工程专业,且2023年报考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专业的学术学位的研究生或报考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2023初试考《结构力学》或《混凝土结构》等专业课程)研究生可进行调剂;

    (3)初试需考数学一或数学二

    (4)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招生工作处,由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须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六、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2、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分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七、防疫工作

    学院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组考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应在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招生单位。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面试紧急事件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35-8239601,0635-8239113  监督电话:0635-8239690

    2、联系手机:张老师:15763535117、张老师:13589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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