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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水利专业培养方案
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   作者: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2-04-04  阅读次数:

        一、学科简介

        土木水利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统称。该领域是集设计、施工与管理为一体的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工程学科。本领域范围涉及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多个学科,其根本任务是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服务,以人为本,为人们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环保、节能、经济、美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学院现拥有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主要培养结构工程、建造与管理、岩土工程方向的研究生。

        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思路:以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推进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构建质量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学生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培养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建筑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开创精神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9人,研究生导师25人,其中校内导师13人,校外兼职导师12人,产业教授3人。目前,学院拥有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聊城市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与管理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企业工作站2个、科研工作室2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以及聊城市BIM技术研究中心。

        建筑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逐渐形成了“校企合作、项目依托、双重身份”的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聊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了密切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校企共建校外实践基地,构建动态的“双师型”指导教师团队,以项目为依托,将研究生培养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研究生专业实践与企业入职试用相结合,使学生具有实践创新机会、具有在校学生和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人才培养与就业质量得到提高。

        建筑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方向稳定,研究特色突出。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14项,横向科研项目20余项。先后获得7项省级科研奖励,10项厅级奖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同时,学院还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投身振兴聊城服务计划,将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及服务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培养目标

        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宗旨,根据本领域的特点,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突出的实践能力、开阔的专业视野、积极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胜任大、中型企业建筑工程接受的研究、开发、应用及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工科教育、行政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从事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并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全面而系统地掌握土木水利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实践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关键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3. 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4. 工程硕士生应具有健康的体格。能够胜任工程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三、研究方向

        01结构工程

        02建造与管理

        03 岩土工程

        四、学制及在校年限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在校修读。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研究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后,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学籍。

        五、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领域(方向)或相近领域(方向)组班上课,突出实践教学。运用导向型自主学习教学模式,采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团队学习、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

        研究生在入学第一周内完成校内导师双选。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落实培养计划的实施。个人培养计划须经学位点负责人及学院审核、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执行。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为校内来自培养单位(校内导师),另一位导师为校外本领域的相关专家(校外导师)。校内导师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统筹安排研究生从论文选题到答辩的全过程。校外导师统筹安排学生的实践和项目研究的过程指导,评定学生的实践成绩,并参与课程教学与论文审阅等工作。

        六、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研究生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否则学位论文不予外审,不允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学分要求如下:

        (1)学位课程不低于15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

        (3)学术活动1学分,包括1次讲座或2篇论文;

        (4)专业实践8学分,其中专业实践报告6学分;实践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

        (5)同等学历和跨专业学生入学后,须随本科相应专业补(先)修至少2门专业课,且成绩合格。不计入总学分。

        另外,须完成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两个必修环节。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学分。培养环节中学术活动、专业实践活动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合格获得学分。

        学位课程不再申请免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须随下一级重新修读,学习成绩单中此门课程显示重修。因成绩不合格且在毕业资格审查前未完成重修者,应申请延期毕业。

        八、学术活动

        参加学术活动是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环节。研究生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等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聊大讲坛、聊城大学研究生论坛、学术沙龙、文献阅读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和前沿讲座。同时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本领域的学术会议。

        研究生必须参加本领域的学术活动每学年一次及以上,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应撰写学术报告并提交给导师审阅认可。

        九、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了需要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学分外,其培养主要通过专业实践来进行。采取双导师制,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科点的作用。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就业目标为对象,直接服务于就业目标的学习、实习、研发等活动,均属于应用与实践活动,包括校内实验教学、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校外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实习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总计不少于6个月,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完专业实践的同时,撰写不少于1篇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获得6学分;参加本专业领域的专业实践考核,实践考核采用报告形式面向学院全体研究生,至少有3名及以上专家评定成绩,合格获得2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十、科研成果

        1.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期间,应在本领域公开发行的期刊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署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的学术论文。

        2. 凡参加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定提交的论文,应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具体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十一、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工作主要包括选题、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标准、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1.学位论文选题、开题

        工程硕士最迟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提交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应结合研究生所在实践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选题,一般应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直接解决所在实践单位的实际问题。也可以选择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当前的前沿研究课题。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要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取得的成果要有一定的先进性。要能表现出作者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可以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和结构设计、地下工程设计、节能建筑设计;可以是建筑、隧道、地下及其它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也可以是设计理论、方法的研究,结构抗震、抗风、防火等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地基加固技术、建筑加固技术研究等。

        开题报告的论证工作在第二学期末进行。

        开题报告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书中应包含详细的文献综述,其中应包括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开题报告须有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审定并签署意见,答辩环节至少有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参加。答辩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做选题报告。

        2.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校组织各培养单位就研究生论文的撰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位点根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情况,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组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保证学位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3.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4. 学位论文采用预答辩制度,参加预答辩专家至少3位,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报学位论文答辩。

        5.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具体工作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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