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建筑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Architecture Under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专业代码:082801)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的建筑学专业知识和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造性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能够在建筑设计及相关领域从事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目标 1:具备扎实的建筑学学科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目标 2:具备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意识,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工程设计;
目标 3:紧跟建筑学领域新理论和新技术发展,具备建筑设计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基于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工程和审美等要素进行创新性设计;
目标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能适应未来多种职业的需求。
- 毕业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生达到以下的毕业要求:
1. 素质要求(A)
A1. 思想素质要求
A1-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愿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服务; A1-2: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
A1-3:关注人类生存环境,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A2. 团队合作要求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具备管理和组织的领导能力。
A3. 文化素质要求
A3-1:具备较丰富的人文学科知识,熟悉中外优秀文化,能够在文化自觉基础上建立文化自信;
A3-2: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
A4. 国际视野要求
具有国际视野和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
A5. 专业素质要求
具备基本的科学思维,掌握一定的设计与研究方法,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A6. 身心素质要求
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2. 知识要求(B)
B1. 工具性知识要求
B1-1:基本掌握 1 门外语;
B1-2: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
B1-3: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掌握可持续发展观念;
B1-4: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熟悉科技写作。
B2.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要求
B2-1:了解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发展史等方面必要的知识,了解文学、艺术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若干方面的知识;
B2-2:了解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发展趋势;
B3. 自然科学知识要求
B3-1:熟悉高等数学基本原理;
B3-2:了解物理学、力学、材料学、测量学、生态学、信息工程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B3-3: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
B4. 专业基础知识要求
B4-1:掌握建筑学专业相关的设计表达方法;
B4-2: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方法;
B4-3:熟悉建筑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 B4-4:了解本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历史。
B5. 专业核心知识要求
B5-1: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技能和设计方法;
B5-2:掌握城市设计和室内设计的基本方法;
B5-3:掌握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
B5-4:熟悉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
B5-5:熟悉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声、光、热)、建筑设备(水、暖、电)、建筑数字技术、建筑经济的基本知识;
B5-6:熟悉与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法规、方针、政策;熟悉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基本设计方法。
B6. 专业拓展知识要求 B6-1:了解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经济、管理、施工和可持续发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B6-2:了解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知识;
B7. 体育方面要求
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3. 能力要求(C)
C1. 获得及应用知识的能力要求
具有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自主学习并不断提升的能力,具有根据相关知识和要求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完成设计方案的能力。
C2. 表达和协调的能力要求
C2-1:具有图形、文字、口语等表达设计的综合能力;
C2-2:具有一定的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组织、协调、合作和沟通的能力。
C3. 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要求
C3-1:具备勇于破旧立新、积极思考、大胆探索、勤学好问的创新意识;
C3-2:具有开放的视野、批判的意识、敏锐的思维及与之相应的创新设计能力。
C4. 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要求
在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具备运用基本设计方法创新地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创造具有美感的建筑、空间和环境的能力。
二、修业年限、计划总学时、学分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五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计划总学时为 2760 学时,集中实践 44 周,总学分为 196 学分。允许学生在 4~7 年内修完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初步、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1-6、中国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西方近现代建筑史、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素描写生实习、色彩写生实习、城乡与建筑认识实习、建筑模型制作与造型设计、古建筑测绘实习、建筑物理实验、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见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