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聊大校发〔2008〕88号)、《聊城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3〕67号)、《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学院2020年跨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学有余力的全日制2019级理工农医类本科生;
2、学生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作弊行为。
3、申请时学生已修课程(不含任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4、有较好的学习能力,且学习成绩在前30%者。
二、遴选小组
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系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三、遴选内容
1、学生资格审查,是否为聊城大学全日制2019级理工农医类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德行情况,有无违纪作弊行为。
3、学生的学习情况,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5以上。
4、面试,根据成绩确定分流人数。
四、接收限额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上报教务处审批,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五、时间安排
1、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安排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
2、2020年9月21日面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六、遴选结果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结果报校教务处审批、公示。通过考核的学生,学院将据情安排授课和日常管理。
七、联 系 人:董慧
联系电话:8239585
电子邮箱:donghui@lcu.edu.cn
公示网址:http://jgxy.lcu.edu.cn/
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0日